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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刑事辩护]故意伤害罪

发布时间:2015-02-03   阅读:1759次

    “唉,一时冲动害己害人!”8月13日上午,接过法官递过来的“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无期徒刑,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5万元”的一审判决,出生于1991年9月的晓斌表示对不起受害人家属,也对不起含辛茹苦的父母。

    一年前的一幕仿佛还在他眼前。

    他曾是班上的好学生

    2012年12月24日晚上8点50分左右,16岁的晓东和朋友在回宿舍的路上,突然听见晓松朝他大喊“打!打去!”晓东一气之下踢开了晓松的宿舍门,揪住晓松,“打哪个?哪个怕你啊!”

    “晓松酒醉了,别扯了。”两人争吵中,同学纷纷围了过来。被劝出的晓东找到同校的晓华要求“支援”。听见晓东两人再次踢门和喊叫,正在照顾弟弟晓松的晓斌,将一把装在行李包中的折叠刀放进裤包……

    当天晚上9点20分,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了报警电话:“我校会计班一名学生把一名同班学生杀伤。”民警赶到学校门口时,看到晓斌已捡起一块碎玻璃准备割腕自残,民警迅速将其制伏。

    几句话为何引起一场血案?这还得从晓东与晓斌和晓松两兄弟的结怨说起。

    晓斌和小他3岁的弟弟晓松来自云南省富源县一个小山村,2012年7月一同进入曲靖这所中专学习。因为兄弟俩勤学好问、乐于助人,晓斌在班上担任班长,弟弟晓松也是班干部,配合哥哥负责班务管理。晓东是两兄弟的同班同学,他很不情愿被父母送到这所中专来读书。因不时缺旷课和违反课堂纪律,晓东没少被晓斌兄弟俩批评和提醒。此后,晓东多次被老师批评,以为都是兄弟俩“告的状”,因而对两人的怨恨不断加深。

    此前双方曾因一些琐事发生过厮打,为报复两弟兄,晓东邀约了高年级学生,先后去烧晓斌的蚊帐,划他的被子。

    案发当天下午,晓松因为心情不好喝得一塌糊涂。晓斌去把弟弟接回宿舍,躺在床上晓松还在大声喊着:“打去,打去。”刚好路过的晓东认为这是说要打自己,于是找上了门。害怕弟弟遭殃,晓斌毫不犹豫地用身体护住晓松,同时想把晓东推出宿舍门。推搡中,想起平时晓东对自己弟兄的种种欺负,晓斌掏出了装在裤包中的刀子,捅向踢过来的晓东左大腿。晓东经抢救无效死亡,法医鉴定,晓东系锐器刺破左大腿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
    冲动悔罪求原谅

    6月5日下午,法庭上的晓斌名如其人,看上去白净、温顺。从进入法庭起他始终低着头,对于检方的指控和提交的证据都没有异议。

    “同学之间免不了磕磕碰碰。” 检方认为晓斌虽然之前与被害人有过矛盾,但这绝不能成为其动刀杀伤同学的理由。

    “一个品行端正的学生,因为被同学欺负,一念之差犯了罪。”晓斌的辩护律师称,案件的起因是被害人与被告人发生纠纷后,多次邀约社会上或高年级学生殴打教训被告人。案发时,被害人打人、踢人在先,被告人激情之下才掏出刀子,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。

    “只要还我儿子,我一分钱都不要他赔。”法庭上,一直处于悲痛之中的被害人晓东的父亲,要求法庭从重判处晓斌。

    “我一时冲动,对不起被害人,请你们原谅我,请法庭给我一个悔罪改过的机会。”最后陈述中,本想通过努力学习奔个好前程的晓斌说完这句话后又低下了头。

    曲靖市中院认为,被告人晓斌不能正确处理与同学的矛盾纠纷,在吵打中持刀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对方死亡,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罪名和事实成立。鉴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部分损失等情节,法庭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。(涉案人物均系化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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